hach分光光度计的相关检验事项解析
更新时间:2019-11-20 | 点击率:1119
hach分光光度计的相关检验事项解析
为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可靠,hach分光光度计应进行定期检定。在验收仪器时应按照仪器说明书及检验合同进行验收,检定规程规定检定周期为半年,两次检定合格的仪器检定周期可延长至一年。
相关检验事项:
1.波长的准确度
波长准确度是指单色光大强度的波长值与波长指示值之差。可以用汞灯较强光谱线或氢灯谱线来检验。如果经检验仪器的波长准确度不合格,应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调整。
2.稳定度
在光电管不受光的条件下,用零点调节器将仪器调至零点,观察3min,读取透射比(透过率)的变化,即为零点稳定度。
3.投射比正确度
投射比的校正的方法中有中性玻璃滤光片法(可见光区)和标准溶液法。
4.杂散光
不属于单色器给定波长,由于反射或散射等射到检测器的光称为杂散光。杂散光的检验是在较短波长下,测定某透过溶液的投射比。根据仪器的级别不同,有的T>0.001%,有的到T<0.6%。
5.吸收池的配套性
在定量工作中,尤其是在紫外光波长测定时,需要对吸收池作校准及配对工作,以消除吸收池的误差。
hach分光光度计在实际工作中,可采用如下校准方法:
在测定波长下,将吸收池磨砂面用铅笔编号,于干净的吸收池中装入测定用溶剂,以其中一个为参比,测定其它吸收池的吸光度,若测定的吸光度为零或两个吸收池的吸光度相等,即为配对吸光池。若不能配对,可选出吸光度小的吸收池为参比,测定其它吸收池的吸光度,求出修正值。测定样品时,将待测溶液装入标准过的吸收池中,将测得的吸光度值减去该吸收池的修正值即为测定的真实值。